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推进落实我校软件正版化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现就全校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通过本次全校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软件台账,加强校园网络安全。
二、自查范围
各单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正在使用的用于办公、科研、教学、实验等场所的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上的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
三、工作内容
1.各部门、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包括人员通知和自查软件生成台账汇总,全面掌握本部门、单位软件使用情况。
2.各部门、单位教职工下载“国家版权局软件正版化自查工具(单机版)”附件,及时进行自查并生成个人《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开展本次自查工作,按时将本部门、单位全体教工《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编辑汇总成一个表格文档,于6月15日前通过OA报送至信息技术中心刘昕。
2.各单位如在自查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信息技术中心。
联系人:
信息技术中心,刘昕, 电话:15563741022 688686
资产管理处,白雪,电话:13518677205
五、操作流程
1.下载国家版权局软件正版化自查工具(单机版)压缩包。
2.解压后双击打开正版软件检查工具。
3.进入检查工具工作页面,先填写单位名称、部门和姓名,再点击【检查】按钮,在软件信息采集进度条中会显示采集进度,检查完成后会提示“数据采集完成!”
4.检查完成后,点击【结果导出并打印】按钮,会弹出保存窗口,自行设置保存路径,系统自动导出的命名为“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姓名电子表格文件。
资产管理处
信息技术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