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决策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决定开展“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一)建设目标。通过开展“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解决制约“互联网+教育”实践的短板和瓶颈,推进互联网及其衍生的相关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为教育的数字化转型以及智能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提供专业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基地任务。研究基地围绕国家和山东省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需求,聚焦互联网与教育融合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制定研究计划和发展规划,开展“互联网+教育”发展战略与对策、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每年应至少完成一项省教育厅委托的专项研究任务,提供不少于4篇研究领域发展动态信息和不少于3份专题研究报告。
(三)保障与管理。申报单位要建立明确的管理体制,人、财、物相对独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研究人员和行政工作人员,经费专户管理。保障基地专用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根据建设需要配套专项经费。
研究基地每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基地资格。
二、基地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均可申报。鼓励联合申报,如与中小学联合,与研究机构联合,与企业联合等。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坚持教育教学研究,在“互联网+教育”方面已开展实践探索且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政策、资金等保障措施有力。
三、相关事项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前填报《山东省“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基地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支撑材料(一式5份),每部门、单位均限报一个。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给汪洋,纸质版请送至图文信息楼T129办公室。
联系人:汪洋
联系方式:18653798068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技术中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