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11-26浏览:10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大数据创新发展体系,促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大数据企业、重点大数据资源(以下简称“三优两重”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治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大数据产品、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企业及数据资源开展征集工作。其中,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应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大数据应用案例应建设在山东省内并投入使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大数据企业应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大数据资源应更新及时、具备一定规模,可共享、开放、流通或有条件利用。

二、申报主体

“三优两重”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

1.大数据产品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2.大数据解决方案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3.大数据应用案例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

4.大数据企业由从事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流通、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大数据产业供给侧企业)作为主体申报;

5.大数据资源由数据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方式,请各部门、单位于11月30日前登录http://www.sdditai.org.cn/sylc2022rksb,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证明资料。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齐全完整、描述翔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在线上传扫描件缺少承诺书、证明资料等关键材料或者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由申报单位自行保留并备查;

2.同一部门、单位申报多个“三优两重”项目,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申报的情况,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三优两重”入围资格。

4.请各部门、单位填写《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汇总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送至信息技术中心,电子版推荐表会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通过OA邮件报送至刘昕。

联系人:刘昕

联系方式:15563741022(688686)

附件1:关于征集2022年度省级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汇总推荐表.docx

信息技术中心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