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中国共产党济宁医学院 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时间:2018-07-02浏览:1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中国共产党济宁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拟定于近期召开。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180名。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代表构成的比例为:处级以上干部代表占50%,教学、科研、医疗、管理一线人员代表占35%,工人、学生代表占10%,离退休党员代表占5%。在全部代表中,妇女代表不低于20%,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不低于50%。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根据各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和代表具有先进性、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另外,学院党委还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

二、代表人选的条件

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应是我校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代表人选的条件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取得显著成绩;

(三)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能够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24个选举单位,包括学院本部的23个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附属医院党委。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是:

171-73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属医院党委要根据代表条件,按照分配给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74-6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属医院党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花名册,与有关考察情况一并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377-8日,召开分党委、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会议,按照多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花名册和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

479-1O日,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选举时,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将选举结果(包括选举工作报告、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

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学院党委批复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5、学院提名的党委委员候选人,将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占分配给该选举单位的分配名额。

四、几点要求

召开中国共产党济宁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是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在选举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选举要严格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严禁任何非组织活动以及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

3、在选举代表的过程中,要增强全局观念,所选代表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

4、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对重要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代表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附件: 《中国共产党济宁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

20187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中国共产党济宁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拟定于近期召开。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180名。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代表构成的比例为:处级以上干部代表占50%,教学、科研、医疗、管理一线人员代表占35%,工人、学生代表占10%,离退休党员代表占5%。在全部代表中,妇女代表不低于20%,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不低于50%。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根据各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和代表具有先进性、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另外,学院党委还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

二、代表人选的条件

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应是我校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代表人选的条件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取得显著成绩;

(三)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能够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24个选举单位,包括学院本部的23个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附属医院党委。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是:

171-73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属医院党委要根据代表条件,按照分配给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74-6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属医院党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花名册,与有关考察情况一并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377-8日,召开分党委、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会议,按照多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花名册和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

479-1O日,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选举时,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将选举结果(包括选举工作报告、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

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学院党委批复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5、学院提名的党委委员候选人,将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占分配给该选举单位的分配名额。

四、几点要求

召开中国共产党济宁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是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在选举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选举要严格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严禁任何非组织活动以及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

3、在选举代表的过程中,要增强全局观念,所选代表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

4、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对重要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代表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附件: 《中国共产党济宁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

20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