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网发布信息材料格式与程序的暂行规定

时间:2013-06-06浏览:0

各单位、部门:

随着教育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国内外很多通讯与评审工作都通过网络进行,为了保障信息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报的材料不出现问题,同时为严格信息上网发布程序,特制订本规定。

一、审核

       所有上网评审与交流材料,必须经过所在部门与学校负责的相应职能部门同意,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报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信息的,要由本单位信息员统一整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通知与行政管理类信息由学院办公室审核,对外宣传类信息由党委宣传部专人审核把关,由信息技术中心集中发布。

二、上报

        各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所有信息的上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与材料的主要责任人。凡上报信息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以示负责。由各部门主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信息和活动动态要在三天内报送,涉及全院的重大活动和影响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要在两天内报送。一般情况下,各部门每学期要报送信息10条以上。

       信息员使用学院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审查部门也通过该系统进行审查批示,信息员报送后电话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学院将在每学期末公布各部门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并对报送信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格式与规范

      1、上报单一文本材料和图文材料时,文本材料格式统一用word2000格式,按照标准公文格式排版;文字格式为宋体10号字,段落行距1.5倍;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大于640*480,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28K,配套图片单独存储,随文字材料一起上报。要求文章流畅通顺,符合公文书写规范。图片清晰美观,主题突出,能够代表文章所要表达的内容。严禁上报不经后期处理的图片,所有图片必须经过筛选、重命名、压缩和修改美化的后期处理工作。

      2、上报多媒体格式材料时,需自行将多媒体文件压缩成可在网页中播放的流媒体格式文件,音频文件压缩成MP3或WMA格式,视频文件压缩成RM或WMV格式,可自动播放的课件制作成FLASH格式。以适应网页设计的要求。

      3、上报一组材料,即其中包括多个文本、图片和多媒体文件时,需自行制作成HTML格式网页文件或多静态页面网站,要求图文并茂,设计美观大方,语法和链接正确无误,符合网页设计规范和济宁医学院网站设计的整体风格。

四、涉密问题

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涉及国家、省、市和学校的有关机密。

本规定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技术中心

二○○七年七月十日